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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四十二章經 2 – 斷欲絕求

    四十二章經 2 – 斷欲絕求

    「佛言。出家沙門者。斷欲去愛。識自心源。達佛深理。悟無為法。內無所得。外無所求。心不繫道。亦不結業。無念無作。非修非證。不歷諸位。而自崇最。名之為道。」- 四十二章經 2 今天我們說到四十二章經,第二章【斷欲絕求】與接下來的幾章,其實都是關於真正修行的開始,開展的 elaboration,和進一步的討論。究竟是要做什麼呢? 就讓我們看一下原文。 頭四句“出家沙門者,斷欲去愛,識自心源,達佛深理“ 其實都是第一章的重複。出家沙門,是指那些真正出家,辭別自己的小我與親愛的東西,正式出家的修行者。他們會做什麽呢?就是斷欲去愛,也就是第一章所説的,辭親出家嘍。意思就是斷去小我的偏愛,自己的執著,自己的顛倒。斷完以後,才有條件看到自己本來的源頭是什麼,從源頭如何衍生出世間的萬事萬物。整個過程包括源頭和衍生出來的東西,就是佛的深理。那就是真理本來的狀態,和運作的方式。這樣的結果,就稱爲悟到無為法。 其實真理的本身,不是說有一個“我”去做某些事情。一般人以為我們生命是這樣進行的,但真正的本來面目,是根據各種的因緣,當因緣的條件成熟,就按著世間的法則而演變出來,這就是無為法,即沒有小我參與的,一個世間萬物衍生的方式。 第一章是“解無為法”- 知見上瞭解道,是知見上的破解。 第二章是真正修行,當實踐出來,去應用的時候,我們是“悟無為法”,是去領悟,去覺悟世間萬事萬物,都是這樣地衍生出來。所以層次上又更深一層了。 那麽,悟無為法的進一步内容又是什麽呢?就是第二章所闡明的。 第一:內無所得,外無所求關於內無所得;內在的覺受與思想,一般人會認為是屬於“內”的,比如是思想上的活動,所想起的畫面,也包括自己的情緒,身體和心理的感受。至於外呢,通常都會認為,外是我看到的外在世界;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是形容外在的東西,比如是一個人,一件物品,一個空間,一個國家,一般都被形容為 “外”的。至於如何去體驗無為法的高度,與覺悟的層次呢?佛陀在這裏就說,其實,是內無所得,沒有一個內在的覺受思想,亦沒有一個被 label 為外在的追求。好像一些人會覺得,外求就是開名車,吃得很豐盛,去一些很優雅的音樂會聼音樂。這都是外有所求。當到達領悟的階段,就不再有一個小我,隨意的去追求外在的情況,所以就稱爲“外無所 求”,因為是放下了。但是,有些時候,小我也有往内的追求,好像是我要淡薄明利、聲明和權力,而且我也喜歡清靜,喜歡身體上感覺很舒暢,甚至很在乎內在有禪定的狀況,嚴格來說,這些都算是“內有所求”。 當領悟到無爲法的層次時,就已經超越這些短暫,以小我為中心,内與外的追求。 第二:心不繫道,亦不結業這是再高階一層的,假設大家都做到第一部分;外在東西沒有任何追求;內在的也沒有執著,包括不同的覺受、思想、境界,比如是一些光,所聽到的,對溫度的感應,氣的流動等等,都是屬於内在的覺受,假設這些我們都超越了,有也可以,沒有也 ok,那下一步又怎樣呢?就是連心也不繫道,對於道,所謂的菩提,所謂的真理,我都沒有一個思想上,或者是對於偏差的知見上的追求。也不需要擺出一副修道人的架子,什麽坐得很端正,穿特殊的服飾,家徒四壁,空無一物的狀態示人。嚴格來說,這些都是對於悟道層次形式上的執著。不是說在初階的時候就要放棄這些,對於初階的修行者,當然是可以藉助這些工具,或形式去幫助我們建立基礎。但是,當到達悟道的層次時,就要連一個以小我的心,去最求某些道理,這樣的一個連結,也得放下,這就是心不繫道。 以道家的語言來説,有一句話叫“道法自然”,不是小我的自然放任,而是一個大道,天地萬物的自然運作,我們是去順應,沒有一個小我參與,沒有無明的污染的任運自然。可能您會疑問,那是否代表我們不需要再去寺廟,去道觀,什麽儀式也不用做,不用念經,不用禮拜,不用靜修呢?不是這個意思,因爲這裏所說的心不繫道,是比較高階的層次,屬於明心見性後的狀態。 “繫道”這一個詞語,大家都覺得是正面的,積極奮發往上,是正面的尋求真理。它的另一個面,就是“結業”,或者是造業,業是什麽呢?它就是一些習慣,身(動作,行爲上)、口(説話方式)、意(記憶,觀念)的習性。大家又覺得這些身口意的業,它們的源頭是什麽呢?其實始作俑者,就是自己的小我。我是習慣了這樣説話、生活、吃飯、思考、遇到某些狀況,我就習慣這樣反應的。所以,這個始作俑者,和應該承擔這些習慣的人,就是我們的小我。換言之,當我們超越這個小我的時候,就不會有這個“業”的結集。 S: 關於對“道”的追求,我們平時學道,都係一種追求唶,咁會唔會有衝突?沒有衝突的,意思就是我們初階,還未明心見性,沒有見“道”以前,我們是需要追求,我們需要有個目標去努力。但當我們明心見性之後,即這一章所闡述的狀態的時候,就不要再有一個小我跳出來說要追求些什麽,這個習慣,或這個需求也不再有。 S: 我地修道,係咪就好似結婚前有所追求,但結咗婚後,就唔使再追咁?有點像,但結婚就是欲望的追求,當欲望達成,滿足了以後,就沒有欲望了。但是,修道就不是欲望的追求,而是對真理的追求。雖然過程有點像,但性質就南轅北轍了。 讓我多舉一個例子,例如是釋迦牟尼佛,您覺得他講經四十多年,有沒有一個釋迦牟尼在他心中在追求講經,後者想要成道的狀態呢?S: 佛陀係在菩提樹下開悟的,根本唔使刻意講經,就算講經都係因爲有信徒請教嘛。 是的,這裏表示,不是有一個他想要去講經,而是順應環境,去讓真理顯現出來。所以,這裏的分別是很微細的。一方面是有一個我去講經或修道;另一方面是因緣成熟的時候,就去容許這個道理實踐出來。兩者的分別就在這裏。所以,我們修行人一樣,還沒有明心見性時,都是開始摸索的階段,我們會習慣前者,即有一個我,去追求某些東西,想要學習;但是,可不可以嘗試來一個 mode B,就是暫時放下了一以我為中心的追求,去感受萬事萬物,由內而外顯現出來。這個 mode B 的生活方式,就是留給大家做一個去參的問題。 簡單來說,好像我正在吃飯,究竟是有一個我是想吃飯,是身體的習慣去吃,所以我才去吃,是否有一個我的訊號 trigger 我去吃呢?這個過程,是有一個我參與在其中嗎?如果沒有一個我,是否仍然是完全察覺,放鬆,專一地目擊這個活動在發生呢?這個狀態就是有些像後者 mode B的情況。 這個概念,大家可以繼續摸索。 第三部分:無念無作,非修非證這裡,好像是推翻了佛教一直所教導我們的,一方面要我們繫道,另一方面要解業,至於訓練方面,就需要我們修我們的念力,正面的作爲,去修行,去取立。這是第一般佛教徒需要去做,去摸索,去練習的功課。但是,當paradoxically 到達終點,即成就了阿羅漢,明心見性,甚至是修行完畢之後,回歸到原本解脫的地步時。我們就慢慢察覺到,之後如實地生活的時候,不再有一個我跑出來去想,去念某些事情,不會再說我在做些什麽,不會再有一個我在說我在修行,也沒有一個我出來說我證實了道。 這裏有點像《壇經》,《金剛經》,《維摩詰經》,即是般若系,智慧系所説的經典。通常我們都稱它們為減法。其實修行有兩個方法;一個是加法,一路的 build 上去,正向的,build up 我們的生命能、善業、般若智慧、德行等等,是加法的。另一個方向是般若經典的路綫,是減法,就好像《心經》一樣,什麽都沒有的,“觀自在菩薩,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,照見五蘊皆空“(減),字面上好像是減,“度一切苦厄”苦厄好像經過修行,就變成空洞了;“舍利子!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“也是空;“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受想行識亦復如是“,這裏說色也是空,感受、思想、行爲、意識也是空,都是減法;再下去,“無眼耳鼻舌身意;無色聲香味觸法;無眼界,乃至無意識界“,也是無,去掉五官(五識),去掉五種覺受(五塵)。 所以呢,這條路綫,就是佛陀所闡述的路綫。當到達最高境界,或者是我們在初階的時候,每當我們有種小我執著的時候,我們就要放下,不是放棄真理,而是放下那個小我的執著。這就是無念無作了。當我們真的成功的時候,會發現如實的生活,是沒有一個我去念,沒有一個我去刻意做某些事情,沒有什麼特別的需要去修,本來的面目就是這樣,也沒什麽需要去證悟,當把某些證說出來的時候,那就把它片面化了。 至於第四部分“不歷諸位,而自崇最”,某些佛教的討論中,有時候會用不同的位置,去形容一個修行人的走到哪個階段。比如是聖人、聲聞、圓覺、獨覺或者是菩薩的位置。也有基本乘、小乘、中乘、智慧乘、大乘、菩薩乘,都是不同的分類。一般我們後世的老師和大德會根據不同的教法,不同群衆的水平,去講不同的道理。當中,會歸納出不同的修行層次,考慮到可能他們因此會接受不同的道理,需要不同的訓練,繼而整合出一些位置的階梯出來。但是,當到達最高的層次,在一個明心見性,通過修行,進入解脫的過程,和結果的情況下,是沒有位置的分別。這需要般若的智慧去看這兩句。 邏輯上我們怎麼理解它呢?如果我形容 D 的位置比S 高,表面聽上去好像是,D 的英文比較好,但是做工程的時候,S…